滬0120環(huán)罰〔2025〕11號
發(fā)布時間:2025-02-10行政處罰信息摘要
案件名稱 |
上海榮建化工廠有限公司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(jiān)測設備正常運行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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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
滬0120環(huán)罰〔2025〕11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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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 基本情況 |
個人(個體工商戶) |
姓名 |
- |
社會信用代碼 |
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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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或其他組織 |
名稱 |
上海榮建化工廠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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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信用代碼 |
91310120134021982J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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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姓名 |
沈德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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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事由 |
未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(jiān)測設備正常運行。 該行為違反了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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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(jù) |
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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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結果 |
罰款人民幣貳萬玖仟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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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機關名稱 |
上海市奉賢區(qū)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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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日期 |
2025年2月10日 |